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4182

4182.“神看见我

4182.“神看见我的苦情和我手的劳碌,就在昨夜下了判决”表一切皆凭祂自己的能力由祂成就。这从“苦情”和“手的劳碌”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情”和“手的劳碌”在此是指试探。由于主通过试探并得胜将神性联结于人身,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并且是凭祂自己的能力这样做的,所以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关于主通过试探并得胜将神性联结于人身,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可参看前文(1661, 1737, 1813, 1921, 2776, 3318节);“手掌或手”表示能力(878, 3387节);因而“我的手掌或手”表示祂自己的能力。“神看见,就下了判决”表示主的神性,因为是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做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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