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357.“该隐的怒气就燃起”表示仁已离开。这从下文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他杀了他兄弟亚伯,而亚伯表示仁。愤怒是一种普遍的情感,凡反对自我之爱及其欲望的,都会导致愤怒。在恶灵的世界,这种情感能明显感觉得到。事实上,那里普遍存在对主的愤怒,因为恶灵没有仁爱,只有仇恨。凡不支持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都会激起对立,对立就表现为愤怒。在圣言中,“怒气”、“忿怒”,甚至“烈怒”经常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被归给耶和华,是因为由于上述原因,它们看似来自祂。因此,诗篇上记着说: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诗篇78:49-50)
不是耶和华打发祂的怒气临到什么人身上,而是人自招怒气;祂也未曾打发降灾的使者到他们中间,而是人把他们带到自己这里来。所以经上补充说,“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并且以赛亚书上说:
他必归向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怒气”表示邪恶,或也可说,对仁爱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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