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3399

3399.“和女人同

3399.“和女人同寝”在内义上表示扭曲并玷污真理,此处的真理是神性,因为“女人”或利百加代表神性真理,如前所示(3398节)。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同寝”、“通奸”和“行淫”无非表示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这是因为通奸或奸淫与婚姻之爱截然相反,甚至到了摧毁它的地步;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508, 2618, 2727-2759, 3132节)。因此,那些违背良善和真理,或摧毁它们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奸淫”(adulteries,即通奸)。
然而,要知道,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无法将良善玷污到亵渎它的程度,因为他们不能足够地接受良善,以至于像属天人那样拥有对它的感知。但他们能亵渎真理,因为他们能承认它。而在教会的末期,他们甚至不能承认真理,因为那时在他们中间普遍掌权的,是他们对主、死后的生活和内在人的不信。普遍掌权的不信使他们不可能深入信的内层真理。在一个人里面普遍存在的东西会限制并阻止他更深地进入这些事物,无论是在此人没有意识到这种普遍不信的时候,还是在他以为自己相信的时候。
能亵渎良善的,是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因为他们能接受良善,以至于感知到它。这就是大洪水之前的人所行的,因此他们与其他人都隔开了,被关在与其他人的地狱分开的一个地狱中(对此,参看1265-1272节)。“耶和华把那人赶出去,又使基路伯从东方向伊甸园居住,还有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4),就表示防止对良善的亵渎再次发生(参看308, 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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