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3261.“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表示沐浴在神性之光中的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住”和“庇耳-拉海-莱”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庇耳-拉海-莱”是指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参看3194节)。因此,最近似的意义是,神性理性生活在或存在于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神性良善中,但实际上并不在其中。这解释了为何经上没有说“住在庇耳-拉海-莱”,而是说“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附近,也就是在那神性良善附近。实际上以撒住在南地,如前一章所述(创世记24:62);在那里,我们读到:“以撒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在那节经文中,“南地”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之光(3195节),故在此没有其它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