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3236.因此,亚伯拉罕在此代表属灵层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他的女人代表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关于丈夫和妻子的说明清楚可知,即: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如前面的亚伯拉罕和撒拉(1468, 190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904节),又如前一章的以撒和利百加(3077节)。之所以“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是因为教会被比作一个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丈夫所代表的,是良善,因为良善处于第一位;妻子所代表的,是真理,因为真理处于第二位。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人”(man[vir])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女人”和“妻子”。
从刚才(3235节)所提到的那些章节可以看出什么是属灵良善,什么是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一般来说,人里面的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为信之良善的;该良善只是对邻之仁。它若要成为仁爱,就必须来自主赋予属灵人的新意愿。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则是那被称为信之真理的,该真理最初只视仁爱为它存在的目的,后来则视仁爱为它存在的源头,或说它的起点。对属灵人来说,它若要成为信之真理,或信,就必须来自主赋予他的新理解力;而这新理解力必须从新的意愿接受自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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