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3090.“她说,我主请喝”表示回应,这从应允或同意清楚可知。从婚姻可以看出,当真理要与良善结合时,真理是如何回应的,因为婚姻就是基于双方的同意。这一事实可追溯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良善那一方有意愿,真理那一方有同意,或也可说良善扮演的角色是形成意图,而真理扮演的角色是同意这个意图,两者由此结合在一起。尽管在一个人正经历重生,也就是正在步入天上的婚姻期间,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婚姻在他里面看不到,但它仍在发生。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当一个人正经历重生时,一种婚姻或婚姻的形像必发生在意愿与理解力之间;良善在意愿那一方,真理在理解力那一方。这就是为何古人在意愿与理解力,以及意愿的每个组成部分与理解力的每个组成部分之间建立婚姻(54, 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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