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属天的奥秘 #257

257.“蛇的头”表

257.“蛇的头”表示总体上邪恶的统治,尤表自我之爱的统治。这从自我之爱的性质清楚可知,自我之爱的性质是这样:它寻求统治,甚至统治地上的一切;犹嫌不足,还争取统治天上的一切;这时,它仍不罢手,甚至想统治主自己;事实上,至此它还是不满足。这种倾向就隐藏在自我之爱的每一丝火花中。只要沉迷于这爱,放松约束,你就会发现它会立刻爆发,甚至膨胀到那野心勃勃的高度。由此可见“蛇”,即自我之爱的邪恶如何渴望实施统治,又如何仇恨凡拒绝它的统治之人。这就是“蛇的头”,它抬高自己、被主踹到地上,以至于“用肚子行走,吃尘土”,如前一节所说的。在以赛亚书,经上如此描述被称为“路西弗”的“蛇”或“龙”:
路西弗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爬上云端,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到坑中的极处。(以赛亚书14:13–15)
在启示录,经上也描述了这“蛇”或“龙”是如何高举其头的:
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但他被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9)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送出你力量的杖,祂必在列族中施行审判,使它们满了尸首;祂击碎了广大地域上的首领。祂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2,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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