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254.“蛇的种”表示一切不信。这从“蛇”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一切邪恶。“种”是指产生和被产生之物,或生出和被生出之物。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所以“种”表示不信。在以赛亚书,当论到败坏的犹太教会时,它被称为“行恶之种”、“淫乱之种”和“虚谎之种”: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之种,败坏之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惹怒以色列的圣者,疏远退后。(以赛亚书1:4)
又:
你们这些巫婆之子,奸夫之种,都近前来。你们岂不是过犯的儿女,虚谎之种呢?(以赛亚书57:3–5)
又:
你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因为你败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行恶之种永不留名。(以赛亚书14:19–20)
这论及“蛇”或“龙”,它在本章被称为“路西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