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229.创世记3:11-13.祂说,谁告诉你,你是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那树,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一起的女人,她把那树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为什么做这事?女人说,那蛇哄骗我,我就吃了。
这些话的含义从前面的解释(99, 128-129, 196节)清楚可知,即:人的理性允许自己被自我欺骗,因为他,就是对自己的爱珍视自我,以致他什么都不信,除非他能看见并感觉得到。谁都能看出,耶和华神并没有向蛇说话;事实上也没有蛇,祂甚至没有向“蛇”所表示的感官部分说话。相反,这些话含有别的意思,即:他们发觉自己被肉体感官欺骗,然而由于爱自己又渴望在相信之前先查清楚他们所听到的关于主和对主之信的话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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