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1624.有一次,一条大型彩虹出现在我面前,好叫我可以从它了解最小型的彩虹是什么样。这是一道周围有一种带子的纯白光,带子中间是某种昏暗、土质的东西。这种东西被一道极其明亮的光环围绕,而光环本身斑驳陆离,并被另一个带有似小星星的金点的发光体分割。其它变化是由进入发光区域的不同颜色的花朵产生的。这些花的颜色不是由白光产出的,而是由一种火焰般的光产生的。这一切表象都代表了属天和属灵事物。在来世,一切可见颜色都代表某种属天或属灵之物。从火焰般的光发出的颜色代表属于爱和对良善的情感的事物,而从白光发出的颜色则代表属于信和对真理的情感的事物。这些是来世所有颜色的源头,所以它们如此辉煌,以至于这个世界的颜色根本无法与之相比。那里还有世上从未见过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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