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1121.我从上古教会成员的后代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感知状态,即:他们对属于信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几乎就像与他们交流的天使。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内层人或灵,也通过内呼吸与天堂联结。另一个原因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伴随这种交流,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这两种爱将世人与天使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核心联结在一起,其生命的本质核心就在于这爱。他们说,他们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因为他们爱主、爱邻。正因如此,凡律法所规定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一致;凡律法所禁止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冲突。他们毫不怀疑,一切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一样,都建立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上,并视爱和仁为它们的根基。当然,他们因从主拥有这种根基,故不能不知道建立在它上面的一切。他们还相信,今天世界上凡爱主、爱邻的人,也都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并且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欢迎的公民,如同在来世受到欢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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