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997.“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表示享有它,因为它是有用的,也就是可作“食物”,或说因功用而享有;事实上,凡给作食物的东西都是为了功用。至于功用,情况是这样:那些处于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包含在享受中的活的快乐就来自这爱)的人,并不关心享乐,除非是为了功用。因为没有仁爱的行为,就没有仁爱。仁爱在于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一个爱邻如己的人除非在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中,否则永远感受不到仁爱的快乐。因此,仁爱的生活是功用的生活。这种生活遍及整个天堂,因为主的国是相爱的国,故是功用的国。因此,源于仁爱的一切享受都以功用为快乐,或说从功用中获得快乐。功用越显著,快乐就越大。这就是为何天使照其功用的性质和品质从主那里获得幸福。
一切低级享受都是这样,即:其功用越显著,其快乐就越大。以婚姻之爱的快乐为例:这爱因是人类社会的苗床,并由此而是主天国的苗床,也就是最大的功用,故包含大量快乐在自己里面,以至于构成天堂的幸福。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享受,它们的差别取决于功用的优劣。这些功用如此多种多样,甚至几乎无法划分为属和种。有些功用与主的国或主联系更紧密、更直接;有些功用则联系更遥远、更间接。由此进一步清楚看出,一切享受都被赐给人,但仅仅是为了功用的缘故;因此,尽管他们照着所发挥的功用而各不相同,但都共享天堂的幸福,并从这幸福中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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