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属天的奥秘 #9247

内义   9247

内义
  9247.出埃及记23:1-3.不可接受虚妄的报告;不可与恶人连手作暴力的见证。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歪曲正义。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不可接受虚妄的报告”表不听从虚假。“不可与恶人连手”表不顺从恶意。“作暴力的见证”表不肯定诸如违反仁之良善的那类事物。“不可随众行恶”表不与这类事物联系在一起。“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歪曲正义”表不与那些将良善和真理变为邪恶和虚假,反之亦然的人联系在一起。“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表决不可向存在于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身上的虚假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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