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属天的奥秘 #6779

6779.“有牧羊的

6779.“有牧羊的人来把她们赶走了”表沉浸于邪恶的教导者反对他们。这从“牧羊的人”、“赶走”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进行教导并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6044节),在此是指那些虽进行教导,但因沉浸于邪恶而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如下文所述;“赶走”是指反对;女儿,即此处他们所赶走的人,是指属于教会的事物,如前所述(6775节)。“牧羊的人”在此表示那些虽进行教导,却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沉浸于邪恶。事实上,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从来就不承认仁爱及其行为有助于救恩,因为他们无法承认违背他们生活的东西,这样做就是违背他们自己。他们因沉浸于邪恶,因此甚至不知道何为仁爱,故而也不知道何为仁爱的行为。他们教导信仰,声称他们因这信而称义,因这信而有天堂的应许。他们就是那些反对取自圣言的仁之教义,因而反对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的人;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由“米甸祭司的女儿”来表示;她们打了水,并打满槽给羊群喝之后,牧羊的人把她们从井旁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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