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570.“神的儿子”表示信之教义。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刚才和前一章(5:4;489节)已说明,“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教会的真理是指教义。这些教义就本身而言是真理,因为此处论述的这些人从自上古之人那里传给他们的东西中获得它们。正因如此,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子”;还因为相对于他们来说,恶欲被称为“人的女儿”。此处描述了该教会成员的性质,即:他们将神圣的教会真理浸没于自己的恶欲,从而玷污它们;并以这种方式确认他们强烈信服的假设。谁都能通过观察发生在自己和他人身上的事判断出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某种观念的人也会通过他们以之为真理的一切,包括主圣言中的事物,来确认这种观念。因为当人们坚持自己已经接受并确信的假设时,他们就会使一切事物都赞同并支持它们。任何人越爱自己,就变得越不可动摇。这个种族就是如此,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他们的可怕说服时再予以论述(573, 580-586a, 607:3, 619-637, 659-662, 792-813节);说来奇怪,他们的说服是这样:它们从不被允许通过推理流入,只能从恶欲流入;否则,它们就会杀死在场的其他灵人的全部理性。由此清楚可知“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儿甚好,就在其中随意挑选,为自己娶作妻子”这句话表示什么,即:他们将信之教义与恶欲联结起来,事实上与每一个这种欲望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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