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属天的奥秘 #54

54.祂创造了他们,

54.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上古教会熟知男女的内义,但当圣言的内义在他们的后代中遗失时,这奥秘也就消失了。上古之人以婚姻为最大幸福和快乐,凡能拿来与婚姻对比之物,他们都会拿来对比,以便他们能在其它事物中感知婚姻的幸福。他们也是内在人,故只以内在事物为乐。他们只是拿眼看看外在事物,思想的却是这些事物所代表的东西。所以外在事物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仅仅是一个跳板或手段,使他们将自己的思维转向内在事物,再从这些事物转向属天事物,从而转向主(对他们来说,主就是一切),进而转向天堂的婚姻,他们发觉自己婚姻的幸福就来自天堂的婚姻。因此,他们称属灵人的理解力为“男”,称其意愿为“女”;当两者行如一体时,他们就称它为一个婚姻。因教会对良善的情感而将教会本身称为女儿或女子、童女(如锡安的童女,耶路撒冷的童女),还称为妻子,这种习惯用语就源于该教会。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下一章(2:24)和第三章(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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