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5332.“又将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他为妻”表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本质。这从“给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给为妻”是指婚姻。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是因为就灵义而言,“婚姻”并非表示其它东西,因而在圣言中,“婚姻”并非表示其它东西。“安城祭司的女儿”表示良善之真理,因为“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祭司”是指良善;但“约瑟”是指拥有神性在里面的真理之良善,与属灵层的属天层是一样的。由此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其实所表示的是该婚姻的本质;但该本质没能得到进一步的解释,因为主在世时所拥有的本质超出一切理解力,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从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事物,如从大人,从由于主神性的流注而存在于那里的属灵层的属天层只能对它形成一个模糊的观念。但与光本身而言,该观念就像最黑暗的阴影,因为它们的确是最笼统的观念,因而相对于它所描述的实体,几乎什么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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