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519.那时有些人从上古教会和随后的教会所感知到的事物中构筑教义,以便这种教义可以作为一个标准,使得人们能据此判断何为良善和真理;这些人被称为“以诺”。这就是“以诺与神同行”这句话所表示的。他们也以名字来称呼教义,这就是“以诺”所表示的,“以诺”表示教导。这一点同样从“行或行走”这个词的含义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说他与神,而不是与耶和华同行。“与神同行”是指教导关于信的教义,并照之生活;而“与耶和华同行”是指过一种爱的生活。在诸如“行在律法中”、“行在律例中”、“行在真理中”之类的短语中,“行”是一个表示生活的习惯用语。严格来说,“行或行走”与真理,因而与信或信之教义的道路有关。在圣言中,“行或行走”表示什么,可从下列经文在某种程度上明显看出来。
弥迦书:
人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平,好怜悯,谦卑地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
此处“与神同行”也表示照此处所“指示”的要求生活。然而,经上在此说“与神”,而论到以诺时,用的是另一个(希伯来)词,这个词实际上也表示“从神旁边”(from beside 或with God); 所以这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词语。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此处“行在神面前”是指行在信之真理中,这真理是“生命的光”。在以赛亚书也一样: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以赛亚9:2)
在摩西五经,主说:
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利未记26:12)
这表示他们当照律法的教义生活。
耶利米书:
他们要抛散在太阳、月亮和天上众军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侍奉、所行在后头、所寻求的。(耶利米书8:2)
此处在属于爱的事物和属于信的事物之间作了清楚的区分。属于爱的事物以“喜爱和侍奉”来表达,属于信的事物则以“行和寻求”来表达。因为所有先知书的用词都十分精准,没有一个词能用另一个词来代替。但在圣言中,“与耶和华同行”或“在耶和华面前”表示过一种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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