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属天的奥秘 #4113

4113.“没告诉他

4113.“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表通过分离。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在历史意义上是指雅各使拉班得着雅各一切事物的希望落空,并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因为拉班原以为雅各服事了他,雅各的一切事物就都成了他的;不仅包括他的女儿,也就是雅各的妻子,他们的儿女,还包括他的羊群,这符合那个时代所公认并接受的律法,该律法被记载于摩西五经: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和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出埃及记21:2, 4)
拉班原先就是这样想的,这一事实从本章后面雅各的话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创世记31:42)
也可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拉班回答雅各说,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儿子是我的儿子,这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你所看见的都是我的。(创世记31:43)
拉班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雅各不是被买来的仆人,事实上根本就不是仆人,他所属的家族,比拉班本人的还要高贵,而且雅各已经接受他的两个妻子及其羊群作为他的工价。既然如此,那么这条律法就不适用于雅各。现在由于雅各的逃跑,使拉班的这个希望落空,从而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故经上说“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通过分离,“拉班”所表良善的状态改变。关于通过分享所产生的状态改变,可参看刚才所述(4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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