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357.“该隐的怒气就燃起”表示仁已离开。这从下文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他杀了他兄弟亚伯,而亚伯表示仁。愤怒是一种普遍的情感,凡反对自我之爱及其欲望的,都会导致愤怒。在恶灵的世界,这种情感能明显感觉得到。事实上,那里普遍存在对主的愤怒,因为恶灵没有仁爱,只有仇恨。凡不支持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都会激起对立,对立就表现为愤怒。在圣言中,“怒气”、“忿怒”,甚至“烈怒”经常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被归给耶和华,是因为由于上述原因,它们看似来自祂。因此,诗篇上记着说: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诗篇78:49-50)
不是耶和华打发祂的怒气临到什么人身上,而是人自招怒气;祂也未曾打发降灾的使者到他们中间,而是人把他们带到自己这里来。所以经上补充说,“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并且以赛亚书上说:
他必归向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怒气”表示邪恶,或也可说,对仁爱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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