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属天的奥秘 #2818

2818.“要杀他的

2818.“要杀他的儿子”表示直到凡来源于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都死了。这从这些话的内义清楚可知,因为它们表示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的试探;在这些试探中,显然,纯粹的人身或人性也死了。这一点不可能由亚伯拉罕的儿子或以撒来代表,因为献儿女为祭是可憎的事。然而,纯人身或人性的死亡尽可能地被代表了;也就是说,它以献以撒为祭的试图或努力来代表,而不是以实际献他为祭的任何行为来代表。由此清楚可知,“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这句话表示直到纯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死了。
自上古时代起,人们就知道主将要降世并受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献自己的子女为祭的习俗曾盛行在外邦人或非犹太民族的人民当中,他们以为这样自己就洁净了,并安抚了神。若不是从古人那里获知神的儿子要来,并如他们所以为的,祂将被献为祭,他们永远不可能将这种可憎的习俗视为他们最重要的宗教仪式。雅各的儿子们和亚伯拉罕一样,也倾向于这种可憎的做法,因为若不通过一个人所倾向的东西,没有人受试探。雅各的儿子们就有这些倾向,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先知书。但为了防止他们陷入这种可憎的做法,他们被允许引入燔祭和祭物(参看922, 1128, 1241, 1343, 21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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