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诠释启示录 #841

841.“或兽名,或

841.“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表示要么在生活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要么在信仰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这从“名”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品质;“数目”是指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因此,“名的数目”表示由爱之良善及其生活的品质产生的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但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经上说:“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在圣言中,“名”表示人在良善或爱,因而在生活方面的品质(可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5b—696a, 815c节);“名”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这个品质(也可参看AE 429—430, 574节);因此,它表示信之真理的品质;“数算或计算”表示知道一个事物的品质,并照之安排和处理(AE 453节)。“数目”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品质,因而信的品质,是因为数目涉及众多;在圣言中,“众多”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因此,“名的数目”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品质,也就是来自爱的信的品质;不过,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它论及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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