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59.“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示在每种情况下,或具体地照着接受。这从下文清楚可知,那里详细论述了这些教会。之所以说照着接受,是因为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不是聪明之光,而是在热中对光的接受,也就是在良善中对真理的接受。之所以说在热中对光的接受,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神性真理,属灵之热就是神性良善,灵界的这两者如同自然界的光和热;因为春天或夏天的热添加到光中到何等程度,一切事物就都生长、发芽到何等程度,但热不添加到光中到何等程度,一切事物都枯萎而亡到何等程度。灵界的光是神性真理,灵界的热是神性良善,它们如同自然界的热和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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