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表示所有人都照其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AR 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照着那时敞开的每个人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AR 867节);“照他们的作为”表示照着每个人在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在圣言中,“作为”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R 72, 76, 94, 141, 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作为,也有身体的作为,它们两者都同时是内在和外在的。心智的作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作为是言语和行动;这两者都从人的内在生命中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他的意愿或爱。凡没有终止于作为的东西,无论与心智有关的内在,还是与身体有关的外在,都不在人的生命中,或说都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它们虽然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此,它们就像撞击眼睛的图像,或像冲击鼻孔的气味,而人却转过脸去。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面所引用的地方,在那里,一些经文也从圣言中被引用,以证明人照着他的作为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这些话;罗马书:
在神公义审判的忿怒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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