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85.“不然,我就速速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不然,必不赋予他们再看见真理的启示。“速速”表必然(4, 947节);“灯台”表教会的启示(43, 66节);故“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拿走启示,叫他们看不见处于自己光中的真理,最终对真理一无所见。这从刚才所述(82节)可推知,即:若首先关注教义真理,或将其置于首位,这些真理的确能被知晓,却不能从内在被看到,也不能出于属灵的情感被热爱,因此它们会相继消失。因为通过真理之光看见真理就是通过人的内在心智看见它们,人的内在心智就是所谓的属灵心智,该心智通过仁爱被打开。当内在心智被打开后,光和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就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启示便由此而来。处于这种启示的人一读到或听到真理即承认它们。而属灵心智没有打开的人却不然,因为他没有处于仁之良善,无论他如何处于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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