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9843.“六个名字在这块石头上”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全部性质。这从“六”、“名字”和“在这块石头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六”是指全部(参看3960e, 7973, 8148节),在此是指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如下文所述;“名字”是指性质或品质,如前所述(9842节);“在这块石头上”是指铭刻在记忆中,也如前所述(9841节)。之所以表示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以色列人的名字被刻在两块石头上,一块石头在右肩,一块石头在左肩;人右半边的事物对应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人左半边的事物对应于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9604e, 9736节)。因此,刻在右肩石头上的以色列人的名字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左肩石头上的名字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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