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9569.“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这从“灯盏”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灯盏或灯”是指信和对唯独来自主的真理的一个聪明理解(参看9548节),因而是指属灵事物,因为信、聪明和智慧都是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获得的,这神性真理就是属灵事物;“七”是指神圣之物(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灯的数目是七盏,是因为信、聪明和智慧就是那被称为“神圣”的;事实上,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那使事物神圣的。这解释了为何要用油来祝圣,如给帐幕和其中的一切事物,以及祭坛、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还有他们的衣服祝圣,后来给君王祝圣,他们因此被称为受膏者。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886, 3728, 4582, 46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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