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9255.“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走迷了路”表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同在的不纯正的良善和不纯正的真理。这从“仇敌”、“牛”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仇敌”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他们就是下面的主题;“牛”是指外在人的良善;“驴”是指外在人的真理(参看2781, 9134节),不过是不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就是诸如存在于“仇敌”所表示的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身上的那种。“仇敌”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的原因是,他们对信之良善和真理持有不同的观念;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故不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也不知道关于唯独来自主的基督信仰和仁爱的任何事。正因如此,他们的信之真理是不纯正的,他们的仁之良善也是不纯正的。也正因如此,在来世,他们不会与那些属教会的人生活在一起,而是与他们分离。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良善和从这良善流出的真理而形成各个社群,因为这些就是那构成属灵生命并将人们联结在一起的。
然而,天上的人并不把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视为仇敌,而是教导他们,把他们引向基督良善,而且这基督良善也被那些在世时出于其宗教信仰而在一起过着尽职、顺从和某种相互仁爱的生活之人悦纳。但圣言的字义将他们称为“仇敌”是由于他们缺乏属灵的一致性;如前所述,这种属灵的一致性就是他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所持的不同观念。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面通过经历所作的说明(2589-2604, 2861, 2863, 4190, 4197节)。视这些人为朋友,教导并纠正他们的要求,就是下文所论述的“务必牵回来交给他”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
在此只需补充这一点:在圣言中,各种动物表示诸如人与动物共有的那类情感与倾向;在灵义上则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2781, 3218, 3519, 5198, 9090节);因此,动物照着它们的灵义而用于祭祀(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因此,关于将走迷的仇敌的牛和驴牵回来交给他这条道德法在灵义上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而表示诸如属于相爱或对那些观念不同于教会真理之人的仁爱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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