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9230.“因此,田间被撕裂的肉,你们不可吃”表(自己)不可与歪曲的信之良善结合。这从“肉”、“田”、“撕裂”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良善(参看7850, 9127节);“田”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教会的良善(2971, 3766, 7502, 7571, 9139, 9141节);“撕裂”是指被虚假摧毁的某种事物,因而也指被歪曲的某种事物(5828节);“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并与自己结合(2187, 3168, 3513e, 3596, 4745, 5643, 8001节)。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田间被撕裂的肉,你们不可吃”表示不可将已经歪曲的教会良善,或信之良善变成人自己的,或与它结合。
必须简要说明何为信之良善,何为信之真理。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教导的生活和功用或服务有关的教会的一切,简言之,与意愿这些事并出于顺服做这些事有关的一切,就被称为“信之良善”;因为教会的信之真理通过人们意愿并行出它们而变成良善。而尚未以任何功用或有用的服务为目的,或还不是为了生活而存在的一切就被称为“信之真理”。因此,它只是被人知道,并存在记忆中,由此被理解力理解,并通过它被教导。只要教会的真理止于理解力,不再往前行,它们就仅仅是知识,相对良善来说,在这个人自己之外。因为人的记忆和理解力就像入口或房间外的门厅,而他的意愿则像内室,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这一切表明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信之良善。不过,人在第一个状态下,即他重生期间所行的良善被称为“信之良善”,而他在第二个状态下,即重生之后所行的良善则被称为“仁之良善”。因此,当人出于信之良善行善时,他是出于顺服行善;但当他出于仁之良善行善时,则是出于情感行善。关于人在重生时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可参看前文(7923, 7992, 8505, 8506, 8510, 8512, 8516,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 9224, 92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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