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9043.“以致胎儿掉了出来”表如果尽管如此,它仍在属世层中被确认。这从“出来”和“胎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当论及正从真理形成的良善时,是指从内在人或属灵人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如下文所述;“胎儿”是指从真理发展出来、在记忆和感知中被承认,因而被确认的良善。因为“生育后代”在灵义上表示在信仰和行为上承认(3905, 3915, 3919, 6585节)。此中情形是这样:一个重新成孕,可以说被带入子宫,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首先从教会的教义,或从圣言学习信与仁的事物。这时,他把这些事物储存在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当中。它们从那里被召唤到内在人中,并被储存在属于内在人的记忆中。至于人所拥有的这两种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94节)。这就是与人同在的属灵生命的开始,不过,这个人还没有重生。为使他重生,他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必须服从,由此必须与他的内在人保持一致。一个人只有等到他的外在人或属世人也重生之后才能重生(参看8742-8747节);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主重生(3286, 3321, 3493, 4588, 5651, 6299, 8746节);以及当他的属世人重生时,整个人就重生了(7442, 7443节)。
鉴于在圣言中,重生的各个方面通过世人从父母产生或出生的各个阶段来表述,故从上面所描述的重生过程可以看出“怀孕”、“被带入子宫”、“出胎”(即从子宫出来)和“胎儿”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或当如何理解。也就是说,“出胎”表示从内在人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胎儿”表示属灵的良善,也就是由信之真理所形成的仁之良善,该良善从内在人出来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当良善在属世人中时,此人就是一个新人;现在良善构成他的生命,从良善发出的真理构成他的外在形式。他就像一位天使,因为良善构成天使的生命,真理则构成他的外在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不过,这一点对属世人来说,是一个悖论,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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