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8914

8914.“众百姓见

8914.“众百姓见响声(雷轰)、火把(闪电)”表源于良善的神之真理的感知。这从“见”、“响声”或雷轰和“火把”或闪电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和感知(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响声”或雷轰是指神之真理(7573, 8813节);“火把”或闪电是指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所发出的闪光,这光具有击穿并穿越的效果(参看8813节)。
源于良善的神之真理在此表示在雷轰和闪电中间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这十条诫命。那时之所以发生雷轰和闪电,是因为雷轰或雷声表示神之真理,雷声也因此被称为“响声”;而闪电表示这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闪光或光辉,闪电也因此被称为“火把”或火焰。“火焰”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68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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