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8571.“使我和我的儿子并牲畜都渴死呢”表是为了让构成属灵生命的一切由于真理的缺乏而灭亡吗?这从“死”、“我、我的儿子并牲畜”、“渴”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就属灵生命而言的灭亡。“我、我的儿子并牲畜”是指构成属灵生命的一切,因为“我”或属教会的人表示仁与信之良善,“儿女”表示信的内层真理,“牲畜”表示通向良善的外层真理,因而表示构成属灵生命的一切;因为属灵生命是由仁与信之良善,以及内在和外在的信之真理构成的;“人”表示良善(参看4287节),“儿子”表示信之真理(489, 491, 533, 2623, 2803, 2813, 3372, 3704节),“牲畜”表示通向良善的(6016, 6045, 6049节)。“渴”是指真理的缺乏,如刚才所述(8568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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