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8420

8420.“是否行在

8420.“是否行在我的律法中”表他们能否过一种真理和良善的生活。这从“行”和“律法”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是指生活(参看519, 1794节);“律法”是指圣言(2606, 3382, 6752节)。它因表示圣言,故表示神性真理(7463节),因而还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所以“行在耶和华的律法中”表示照教义所要求的过一种真理和良善的生活。人人都知道,“行在律法中”表示照律法所要求的生活,因为这个词是日常用语之一。由此可见,“行”表示生活,而且和其它许多词一样,“行”这个词本身具有它在灵义上所拥有的含义。这唯独归因于灵界进入思维观念,因而进入话语的流注;因为没有这种流注,谁会说“行”,而非生活(在律法中,行在律例、诫命或对神的敬畏中)呢?这同样适用于“去”(going),它表示生活,如刚才所述(8417节);也适用于“起行”(journeying)、“前行”(advancing)、“寄居”(sojourning)。这些词之所以表示生活,是因为灵界没有空间,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状态(参看2625, 2684, 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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