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7873.“又要审判埃及一切的神明”表他们那即将受到诅咒的虚假。这从“神明”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明”(gods)是指虚假,如下文所述;“审判”是指受到诅咒,因为审判或作出审判要么指向生命,要么指向死亡,指向生命的审判表示拯救,指向死亡的审判表示诅咒。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神明”。当天使被称为“神明”时,所表示的是真理(参看4295, 4402, 7268节);因此,“列族的神明”表示虚假(4402, 4544节)。真理之所以被称为“神明”,是因为真理是从神自己发出的,本身就是属神(God)的。因此,那些接爱这真理的人被称为“神明”。倒不说他们是神明,而是说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属神的。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神本身是神性良善,但从发祂发出的,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真理。“神明”因表示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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