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7696

7696.“说,我得

7696.“说,我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又得罪了你们”表承认他没有服从神性和真理。这从“得罪”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罪”是指违背神性秩序行事(参看5076节),使自己背离并脱离神性秩序,因而背离并脱离良善和真理(5229, 5474, 5841, 7589节)。因此,“得罪”也表示不服从神性和真理,因为凡不服从的人都使自己背离。神性就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表示的,真理就是“摩西、亚伦”所表示的(76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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