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7690.“和冰雹所剩树上的一切果子”表对良善的一切认识。这从“果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果子”是指信或仁的行为,因而是指良善,这就是为何“结果子”论及良善(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树”是指感知,以及认知或知识(103, 2163, 2722, 2972节)。“果子”之所以表示仁之行为,因而指良善,是因为树的最初存在就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发展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也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中间阶段则是枝叶。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或被“栽植”时,爱之良善是初始种子,它也是最后的发展。中间阶段是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爱作为其种子的爱之良善生长,不断关注作为其最后目标的爱之良善,正如在中间阶段所形成的树的各个部分关注其含有种子的果实一样。“果子”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3:8, 10, 7:16-20; 12:33; 21:43; 路加福音3:8, 9; 6:43-49; 13:6-10; 约翰福音15:2-8, 16; 以赛亚书37:31; 耶利米书17:8; 32:19; 启示录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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