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7039

7039.“看哪!我

7039.“看哪!我要杀你的儿子,你的长子”表灭绝无仁之信,由此毁灭他们中间的真理。这从“杀”和“儿子,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灭绝;“儿子,长子”,即法老和埃及人的“儿子,长子”,是指无仁之信(参看3325节)。因为“法老”和“埃及人”代表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4749, 4964, 4966, 6004节),因而是指形成信之部分的记忆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教会所拥有的知识。但由于他们将这些记忆知识变成了巫术(6692节),他们的行为由此而为邪恶,缺乏任何仁爱,所以“他们的长子”表示信之事物的纯粹知识,因而表示无仁之信。“埃及的长子”表示这些纯粹的知识,这一点从“以色列的长子”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色列的长子”是指仁之信,如前所述(7035节)。
  之所以用“无仁之信”这种说法,而信在此表示信之事物的纯粹知识,是因为没有仁的地方,不可能有信。对那些未处于仁的人来说,信之事物纯粹是存储在记忆中的术语,它们在记忆中取了和其它任何记忆知识一样的形式。
  那里甚至没有构成信的真理的真正记忆知识,因为它已被虚假的观念玷污了,还充当了巩固虚假的手段。由于这就是无仁之信的情形,故在来世,它在恶人当中灭绝,他们在信方面完全被毁灭。这种情况允许发生,是为了防止他们以真理为手段达到邪恶的目的,从而防止地狱在他们中间以某种方式支配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并防止他们由此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这种灭绝和对真理的这种毁灭就是埃及的长子被杀所表示的。埃及人后来在红海灭亡代表这些人随后受诅的状态,或属灵死亡;因为一旦信或真理的事物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这些事物就像举起他们的翅膀),他们立刻像重物一样坠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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