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670

670.“活物”表示

670.“活物”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凡有肉体的”表示意愿的事物,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活物或活的灵魂”表示总体上一切活着的生物(如创世记1:10, 21, 24; 2:19)。而在此处,由于前面加了“凡有肉体的”,所以它表示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原因前面已经给出(641, 652-654节),即:该教会成员的重生必须先从理解力的事物开始。这也是为何下一节先提到表示理解力的事物,或理性事物的“飞鸟”,后提到“牲畜”,也就是意愿的事物。“肉体”尤表属于意愿的肉体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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