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关于流注,以及身体与灵魂的相互作用(续)
6598.众所周知,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有更大的能力去理解并感知何为个人生活中的高尚举止、公众生活中的正义,并寻求属灵生活中的良善。他拥有更大能力的原因在于以下事实:他的思维被提升至属于天堂的事物,由此退离外在感官层面。因为思维没有上升至感官层面之上的人不可能开始明白何为高尚、正义或良善;因此,他们仰赖其他人,所说的话大多出于记忆,他们由此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更智慧。但那些能在高于感官的一个层面进行思考的人,只要他们的记忆内容都处在秩序中,就会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理解和感知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取决于他们从内层事物看待事物的程度,或说取决于他们看待事物所站的内在立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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