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6324.在来世花大量时间进行推理的灵人很少感知何为真理与良善,因此,他们不能被接纳到更内在的天使社群;因为在那里,聪明根本无法被赋予他们。这些灵人还彼此推理一切思维和情感的流注,声称,如果这种观念是真的,那么任何人都不能被判有罪,或为任何过犯付出代价,受到惩罚。可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一个人若真的照事情的真相去相信,也就是说,相信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与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可能因任何过犯而被判有罪,也不可能将邪恶归咎于他自己。但是,他相信邪恶始于他自己,故将邪恶归于他自己;因为他的信仰促使这一切发生。邪恶就这样粘附在他身上,无法与他分离。事实上,这个人具有这样的性质:如果有人告诉他说,他的思维和意愿来自其他人,而非始于他自己,他就会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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