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6294.“说,我知道!我儿,我知道”表尽管事情是这么回事,但表象却不同。这从“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在此是指知道事情是这么回事,但表象却不同。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现在对这一点的感知来自内在属天层,就是“约瑟”的流注;前面论述了这种流注(6289, 6291节)。当属灵良善由于这样一种流注而被启示时,它就会发觉事情是这么回事,也就是说,良善要占据第一位,真理要占据第二位,以及表象与此不同。然而这时,属灵良善仍使得优先权依赖于以下事实:真理要统治良善,如下文所述;因此,以色列仍将右手按在次子的头上,左手按在长子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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