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6247.“以法他就是伯利恒”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真理与良善的新情感的状态。这从“伯利恒”的含义清楚可知,“伯利恒”是指处于一种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参看4594节),因而是指一种对真理与良善的新情感的状态。因为属天层的属灵层是良善之真理,因而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之情感。有必要说一说本节在内义上的内容是怎么回事。所论述的主题是弃绝之前对真理的情感,接受一种新的情感。当人正在重生时,之前对真理的情感存在;但一旦他已经重生,后一种情感,即一种新的情感存在。在前一种状态下,此人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他想变得聪明;但在后一种状态下,他想变得智慧;或也可说,在前一种状态下,他出于教义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但在后一种状态下,他出于生活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当出于教义时,他从真理看良善;但当出于生活时,他从良善看真理。因此,后一种状态是前一种状态的反转。由于这个原因,当人正在重生时,前一种状态被弃绝,后一种状态,即一种新状态被接受。此外,相对于后一种新状态,前一种状态是不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教义为了变得聪明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时,他同时也被名声和荣耀所感染。这种情感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前一种状态,它的存在也是被准许的,以便它能进入下一个状态,因为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但当他出于生活而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时,就会弃绝作为他目的的荣耀和名声,转而接受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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