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6065.“以及他们的羊群、牛群”表真理的内层和外层良善。这从“羊群”和“牛群”的含义清楚可知,“羊群”是指内层良善,“牛群”是指外层良善(参看5913, 6048节)。之所以表示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4598节)。存在于天堂或与人同在的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也就是说,它们或源于意愿,或源于理解力。源于意愿的良善存在于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当中,而源于理解力的良善则存在于属于属灵教会的古人当中。第一种良善存在于至内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当中,而第二种良善则存在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当中。我们在这些解释中已多次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以及这种区别是何性质。源于意愿的良善是真理所来自的良善,而源于理解力的良善则是来自真理的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该良善本身只是行为中的真理,或说付诸实践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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