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5345.“约瑟积蓄五谷甚多,如同海边的沙”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积蓄”和“谷”的含义清楚可知:“积蓄”在此是指增多;“谷”是指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5295节),当被比作“海边的沙”时,其增多表示它源于良善,在此通过流注源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良善。因为除了良善外,内层中真理的增多从不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真理若不是源于良善,其增多就不是真理的增多,因为它不是真理,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多么像真理。它就像一座无生命的雕像;这种真理是死的,故离成为真理差得还很远。因为人的真理若要成为真理,就必须从良善,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接受生命;当真理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时,属灵意义上的增多就可以论及它了。真理的增多唯独源于良善,或说,良善就是使真理增多的唯一源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若非因某种像婚姻那样的事物,没有一样东西能增多。除了良善外,真理无法进入与任何事物的婚姻;如果它进入与其它任何事物的婚姻,这婚姻就不是婚姻,而是奸淫。因此,因婚姻增多之物是合法的,因而是真理;但因奸淫增多之物是不合法的,是虚假,因而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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