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5332.“又将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他为妻”表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本质。这从“给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给为妻”是指婚姻。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是因为就灵义而言,“婚姻”并非表示其它东西,因而在圣言中,“婚姻”并非表示其它东西。“安城祭司的女儿”表示良善之真理,因为“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祭司”是指良善;但“约瑟”是指拥有神性在里面的真理之良善,与属灵层的属天层是一样的。由此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其实所表示的是该婚姻的本质;但该本质没能得到进一步的解释,因为主在世时所拥有的本质超出一切理解力,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从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事物,如从大人,从由于主神性的流注而存在于那里的属灵层的属天层只能对它形成一个模糊的观念。但与光本身而言,该观念就像最黑暗的阴影,因为它们的确是最笼统的观念,因而相对于它所描述的实体,几乎什么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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