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5229.“我今日想起我的罪来”表关于分离的状态。这从“罪”和“想起”的含义清楚可知:“罪”是指属于颠倒次序的过犯(参看5076节);“想起”是指结合(5169节)。因此,“想起罪”表示与那些属于颠倒次序的过犯结合,因而与“法老”所代表的属世层分离。因为凡与属于颠倒次序的过犯结合的,都与构成真正次序之物分离。“想起”之所以表示结合,是因为在来世,某人的想起会产生结合。事实上,若一旦有灵人想起另一个灵人,后者就会出现在他身边,并且如此充分以致这二者能彼此交谈。这解释了为何天使和灵人能与他们所认识或听说的所有人见面,能看见他们,与他们同在并交谈,当然前提是主允许他们回想起这些人来(参看1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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