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5017.“于是他听见”表当它被发觉的时候。这从“听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顺从,也指发觉。它表示顺从,这从前面(2542, 3869节)可以看出来;它也表示发觉,这从耳朵的功能,因而从听觉的性质明显看出来。耳朵的功能是接收别人所说的话,并把这话传到感官的一般位置,好叫感官能发觉别人在思想什么。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发觉的原因。因此,听觉的性质就是将某人表达其思维的话传到另一个人的思维中,从思维再传到他的意愿中,从意愿传到行为中。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顺从的原因。这是听觉所特有的两种功能,在口语中,它们通过表示发觉的“听见某人”和表示顺从的“倾听”或“听从”某人的词来彼此区分。这两种功能之所以属于听觉,是因为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交流他的思维,以及他的意愿;他也只能利用推理来说服并引导别人去行出并顺从他的意愿。由此可见欲望和观念是如何实现循环交流的,即:从意愿进入思维,从而进入言语;从言语通过耳朵进入别人的思维和意愿。也正因如此,与大人里面的耳朵或听觉相对应的灵人和天使不仅是感知,还是顺从。关于他们是顺从,可参看前文(4652-4660节);他们因是顺从,故也是感知,因为一个必包含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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