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4754

4754.“因为他是

4754.“因为他是我们的兄弟,我们的肉”表因为从他们那里所得来的,都被接受。这从“兄弟”和“肉”的含义清楚可知:“兄弟”是指出于良善的血亲关系(3815节);“肉”是指人自己的东西,无论正面意义上的,还是反面意义上的(3813节),因而表示它被接受,因为它是从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那里得来的;它之所以被这些人接受,是因为它被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接受。事实上,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约瑟的兄弟代表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也承认为了人能得救,必须实践仁爱的行为。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知道这一点,因而在每个人面前不怎么强烈坚持与仁分离之信;事实上,他们几乎不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面前提及它。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不敢说违背常识的话,由此损害他们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因为如果他们否认这些真理,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会说他们愚蠢;因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知道何为爱,何为爱的行为;但他们不知道何为与这些分离的信。赞成信仰而非行为,并涉及主的人身和神性之间区别的论据,他们会称之为他们所不理解的诡辩。因此,为叫他们能被接受,并且因为从他们那里所得来的,都被接受,坚持唯信的信徒选择妥协的立场;因为如果这些真理被毁,这既对他们没有好处,也不会给予他们任何优越感(47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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