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4736

4736.“可以把他

4736.“可以把他丢在这旷野的坑里”表他们可以暂时把它藏在他们的虚假当中,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视它为一个谎言,但仍要持有它,因为这对教会很重要。这从“坑”和“旷野”的含义清楚可知:“坑”是指虚假(参看4728节);“旷野”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因为“旷野”这个词意义广泛,它表示无人居住,因而荒凉之地,当用来论及教会时,表示没有良善,从而没有真理之地(2708, 3900节)。因此,“旷野的坑”在此表示在因没有良善而没有真理之处的虚假。之所以说“因没有良善而没有真理”,是因为如果有人认为没有行为的信仰能使人得救,那么真理可能确实存在,但却不是居于他里面的真理,因为它不关注良善,也不植根于良善。这种真理不是活的,因为它含有一个虚假原则在里面,因而对于拥有这种真理的人来说,它只是一个基于在它里面掌权的虚假原则的谎言。这个原则就像灵魂,其余的从这灵魂拥有其生命。另一方面,如果良善在它们里面,尤其它是纯真的良善,如外邦人,甚至许多教会中人当中的良善,那么被当作真理接受的虚假就有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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