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4663

4663.凡不知道内

4663.凡不知道内义的人必以为,主所说的这些话涉及某个末日;那时,全世界所有人都要聚集在主面前接受审判,并且审判的过程和文字中所描述的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他们以为,主会将受审判的人安置在右边和左边,向他们说比喻中所提到的那些话。但是,人若通晓内义,并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获悉,主从不将任何人判入永火,而是每个人审判自己,也就是将自己投进那地方;不获悉,当每个人死亡时,他的最后审判即发生,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对主所说的这些话的意思获得一个大体印象。人若根据内义和对应知道这些话的内义,就能知道它们的具体含义,即:在来世,每个人所得的报应都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
那些认为人通过唯信得救的人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解释这些话,只会说,主论及行为的这些话是指信的果实,祂提及它们仅仅是为了那些不了解秘密的简单人。但是,即便他们的观点也说明,信的果实才是那使人死后蒙福并幸福的。信的果实只是照信仰的诫命所过的生活,因而是遵行那使人得救的信仰诫命的生活,而非脱离生活的信仰。因为死后,人会将其生命的一切状态都带在自己身上,以致他仍如在肉身时的样子。例如,在肉身期间,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别人的人到了来世,与自己相比仍看不起别人;在肉身期间对邻人心怀仇恨的人到了来世,仍对邻人心怀仇恨;在肉身期间以诡诈对待同伴的人到了来世,仍以诡诈对待同伴,等等。在来世,每个人都保留着他活在肉身期间所获得的基本性质;众所周知,人的基本性质不可能被除去;如若除去,就没有丝毫生命存留了。
这就是为何主只提及仁爱行为的原因,因为凡实践仁爱行为,或也可说,过着信仰生活的人都拥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即便在肉身期间没有获得,到了来世仍能获得。但是,凡没有实践仁爱行为,或没有过信仰生活的人,无论在肉身还是在来世,根本没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因为邪恶永远不会与真理相一致,而是一个弃绝另一个。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即便谈论真理,也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此,邪恶与真理仍彼此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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